关于组织潮州市中小学“十百千培养工程”
高中名教师培养对象赴韶关市异地研修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各位培养对象:
根据《关于印发〈潮州市中小学“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潮教字〔2013〕23号)精神及潮州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院将开展潮州市中小学“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高中名教师培养项目异地研修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学习时间:
2015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共4天。
二、 培训地点:
韶关市。
三、 培训内容:
包括听取韶关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经验介绍,当地优秀高中学校办学经验介绍与交流,分学科听课交流,邀请韶关学院教授作专题报告等。
四、 费用说明:
本次异地研修的交通费、培训费、食宿费由项目经费提供。
五、 培训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培养对象没有按时参加培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列入培养范围。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来电、来函说明情况,并向我院提交所在学校开具、经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请假证明,由我院统一报送潮州市教育局留存,否则视为旷课处理。
2、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各培养对象应主动加强与所在县区教育局、韩山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联系沟通,确保能准时参加本次异地研修活动。
3、请各有关单位通知高中名教师培养对象依时参加研修活动,同时务必将参训回执于11月18日前(见附件1)采用*回寄,文科(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美术)发给曾雪东老师:1290905816@qq.com、电话:13802302398;理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信息技术)发给黄毓丹老师:112127625@qq.com,电话:15992396980。
潮州市教育局
韩山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2015年11月10日
附件:1、参训回执.xls
2、高中名教师培养对象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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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老师-133 0245 5613
余老师-133 8038 7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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