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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 重庆 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工作 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并冲旅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重庆市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的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99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二环南路68号(邮编:40236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是2015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位于美丽的中国石刻之乡、五金之都的重庆市大足区城区。现有占地面438亩。学校与西南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重庆长江 师范 学院、重庆 财经 职业学院、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泰国博仁大学、泰国格乐大学、韩国草堂大学建立良好的校校合作关系。
学校根据重庆市“6+1”支柱产业和“10+2”龙头产业发展需要。按照六大专业群所辖二十三个专业。学院现设有生态环境学院、智能工程学院、教育与 体育 学院、管理与健康学院等6个 二级 学院。拥有四个校内实训中心、二十六个实训室以绝凳及150余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校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指导,以能力为本位,大力实施“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知行合一”,采用“订单式”、“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与100多家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实施合作育人, 毕业生 广受社会用人单位好评。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 毕业 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方可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2021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同等学力的认定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有关规定执行。各类对象资格认定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市教委和市教育 考试 院审核公布的信息为准。我校可在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类型、各专业(或专业类)间互相调剂。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 校招 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 志愿 填报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12日
(二)报名地点: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招生处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考生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力)证明、《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和相应身份证明等材料。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本人报名身份。同一考生如符合多种身份资格审核认定标准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报名身份类别。
第十五条 资格审核:报名判世参加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的考生资格由我校初审,由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复核。所有考生资格均以市级相关部门复核结果为准。对于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手段取得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志愿填报与报名基础信息采集同步进行。我校对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包括基本信息、专业意向、免试资格等。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招生院校。
第十七条 专项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安排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我校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组织,企业员工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 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视情况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成绩按100分计;免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200分计。
第十八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具体时间由我校确定并公布。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日起的3天内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
第十九条 录取办法: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同分考生录取办法: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为通过市级相关部门资格复核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免试录取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换录。
第二十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直接认定考生参加考试的院校成绩。
第二十一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重庆招考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 书
第二十二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后,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 高考 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三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四条 新生体检: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教学方式:我校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的考生实行单独编班,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培养。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第二十六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招生 就业 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九条 *: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43793167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二环南路68号(邮编:402360)
招生部门: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43793190、43793191、43793193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1355655074@qq.com
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1).docx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 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
第二条学校教育部代码:14557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升陆孙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七条办学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二环南路68号
第八条学院概况: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是2015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位于美丽的中国石刻之乡、五金之都的重庆市大足区城区。现有占地面438亩。学校与西南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重庆长江师范学院、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泰国博仁大学、泰国格乐大学、韩国草堂大学建立良好的校校合作关系。
学校根据重庆市“6+1”支柱产业和“10+2”龙头产业发展需要。按照六大专业群所辖二十三个专业。学院现设有生态环境学院、智能工程学院、教育与体育学院、管理与健康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拥有四个校内实训中心、二十六个实训室以及150余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校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指导,以能力为本位,大力实施“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知行合一”,采用“订单式”、“现代学吵链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与100多家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实施合作育人,毕业生广受社会用人单位好评。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招生计划: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学院2021年将会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青海、吉林、山东、广西、河北、江苏、湖南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高职(专科)学生。今年招生专业有环境工程技术、环境管理与评价、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绿色低碳技术、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市政工程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休闲体育、大数据与会计、金融科技应用、药品经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等23个专业,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具体说明详见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十条收费标准:
1.学费收费标准为:8500-12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300-1600元/生/年。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2.学生因故退(转)学或体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一条报考条件:
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文、理科(新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为:历史、物理)考生。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需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3.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一般为英语。
4.报考学院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
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学院对顺序志愿的省市,根据各省市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各省市招办相关政策执行。按调档考试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悉则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2.学院对平行志愿的省市,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无专业级差,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3.学院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类)选课要求相符合,学校录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4.凡报考学院的考生,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规定的加分(降分)条件、经省(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学院按相关规定执行。
5.学院录取考生结果的公布渠道为考生所在省(直辖市)招办,考生亦可在学院网站中查询。
第五章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入学复查: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奖贷学金和贫困资助管理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体系,对于统招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43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3300元、三等助学金每人每年2300元)等,并在校内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凡被学院录取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款8000元)。
第十五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监督机制: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处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录取、入学报到及学籍注册等执行情况。监督电话:023-43793167
第六章*
第十七条招生服务:
1.招生电话:023-43793190023-43793191023-43793193
2.学校网址:
3.招生网址:
4.*:cqzhxybgs@163.com
第十八条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招生章程的解释:本招生章程适用于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2021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处负责解释。
泰国格乐大学相当于国内什么大学
格乐大学相当于国内211工程大学,该大学是当地著名大学,具有非常强的实力,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相当于国内的211工程大学。
自 2012 年即泰历 2555 年起,泰国格乐大学作为唯一一所私立大学,与泰国排名第一的玛希隆大学等 7 家大学,多年来一直荣获泰国政府授予宴搜特级科研型大学区域示范单位授权,享受泰国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与创新部 科研经费直接高额补贴支持等政策。
泰国格乐大学建校于 1952 年,坐落在泰国的首都-曼谷,是由泰国人格乐·曼格拉布克博士创立,曼谷老校 区是在寸土寸金的地方,从 2019 年开始学校对教室、图书馆、餐厅等各项设施进行了重新装修,学校已焕野指然一 新。大学现晌脊历任校长 Professor. Dr. Krasae Chanawongse(中文名:杨金泉博士),是联合国亚洲防灾中心董事局 主席、泰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委员会常务委
员,是泰国杰出的医学家、政治家、教育家、领导学研究专家。曾担任 泰国大学事务部(教育部)部长、泰国卫生部部长、泰国外交部部长以及泰国总理顾问等职务,曾和有“杂交水 稻之父”之称的中国科学家袁隆平同期获得亚洲级别的诺贝尔奖(拉蒙·麦格塞塞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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