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并取得合格成绩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培养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需要,具有从事会计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与技能,能胜任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中介组织、政府机关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领域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作为北京市属重点学科和北京市特色专业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专业,自建立以来一直是首都培养中高层次财会审专业人才的摇篮。获批会计博士授予点。下设会计系、财务管理系和审计系,并设有会计研究所和理财学研究所、实验室等教学科研机构,学院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合理、授课经验丰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强的师资队伍。现有在岗教职工65名,其中教授14名,副教授40名;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者30余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34人。其中一些教师成就突出,在全国会计学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如以管理咨询和管理会计研究见长的杨世忠教授、以计算机会计和业绩评价研究见长的崔也光教授、以会计史和会计教育研究见长的付磊教授、以财务理论研究见长的汪平教授、以会计基本理论研究见长的马元驹教授、以破产会计和破产财务研究见长的栾甫贵教授等等。近5年来学院教师主持8项国家级课题,30余项省部级课题,出版学术专著30余部,发表的权威期刊论文50余篇。
一、报考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二、报名程序: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3、报考费缴纳方式、标准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按指定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研究生部通知为准。
三、考 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
3、初试时间:以研究生部通知为准;
4、初试地点: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
5、初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
五、学 制:二年。
六、培养方式:
1、在保证培养质量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
2、教学内容要学以致用,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社会调查和实习等多种形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开辟第二课堂,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3、采取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形式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
4、课程设置由核心课、方向课和任选课三部分组成。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毕业总学分最低要求为34学分,其中公共课5学分,专业课15学分,专业方向课14学分。
5、实行校内教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际部门专家共同指导研究生的双导师制。
6、建立实习基地,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我校拥有一批与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交通银行、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共同建立的实习基地;学生学习期间,将安排赴实习基地实习锻炼,熟悉实际工作,提高实践能力,全日制学生社会实践时间不短于6个月。
七、学历学位:
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并取得合格成绩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硕士(MAud)研究生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高尚的审计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现代审计学基本理论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专业实战能力、能够创造性地从事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审计专门人才。
会计学院作为北京市属重点学科和北京市特色专业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专业,自建立以来一直是首都培养中高层次财会审专业人才的摇篮。获批会计博士授予点。下设会计系、财务管理系和审计系,并设有会计研究所和理财学研究所、实验室等教学科研机构,学院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合理、授课经验丰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强的师资队伍。现有在岗教职工65名,其中教授14名,副教授40名;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者30余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34人。其中一些教师成就突出,在全国会计学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如以管理咨询和管理会计研究见长的杨世忠教授、以计算机会计和业绩评价研究见长的崔也光教授、以会计史和会计教育研究见长的付磊教授、以财务理论研究见长的汪平教授、以会计基本理论研究见长的马元驹教授、以破产会计和破产财务研究见长的栾甫贵教授等等。近5年来学院教师主持8项国家级课题,30余项省部级课题,出版学术专著30余部,发表的权威期刊论文50余篇。
一、报考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生;
2、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3、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二、报名程序: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3、报考费缴纳方式、标准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按指定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研究生部通知为准。
三、考 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
3、初试时间:以研究生部通知为准;
4、初试地点: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
5、初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四、学 制:二年。
五、培养方式:
1、在保证培养质量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
2、教学内容要学以致用,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社会调查和实习等多种形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开辟第二课堂,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3、采取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形式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
4、课程设置由核心课、方向课和任选课三部分组成。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毕业总学分最低要求为32学分,其中公共课5学分,专业课15学分,专业方向课12学分。
5、实行校内教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际部门专家共同指导研究生的双导师制。
6、建立实习基地,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学生学习期间,将安排赴实习基地实习锻炼,熟悉实际工作,提高实践能力,全日制学生社会实践时间不短于6个月。
六、学历学位:
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并取得合格成绩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国际商务硕士(MIB)研究生培养胜任在开展国际商务活动的各种产业类型和所有权形式的企业,包括三资企业、跨国公司、进出口公司、高科技企业,金融机构,与国际商务相关的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事国际商务经营运作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型的高级商务专门人才。
经济学院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设立最早、师资力量最强的院系之一。目前拥有四个本科专业,十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和硕士学位授权点,一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六个博士研究生专业和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北京市国际商务现代服务人才培养基地以及中国经济实验研究院、中国流通研究院、中国黄金研究中心、中国品牌研究中心等科研单位均设在经济学院。
一、报考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自筹经费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者报考研究生需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免试生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程序: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3、报考费缴纳方式、标准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按指定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研究生部通知为准。
三、考 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
3、初试时间:以研究生部通知为准;
4、初试地点: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
5、初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或203日语、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
五、学 制:二年。
六、学历学位:
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并取得合格成绩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教育立足于经济行政和政府管理学科传统,充分利用公共管理、区域经济、土地资源、城市经济、房地产管理等学科整合优势,依托国家级重点学科(劳动经济)、北京市重点学科(区域经济)、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利用独特的“经管交叉”“服务都市”“北京特色”的学术资源和师资优势,致力于理论功底与实践能力并重、国际经验与国内状况相结合的培养特色,精心打造具有都市公共管理特色的MPA品牌。MPA教育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年富力强、视野开阔、兼具学术研究、应用研究风格和注重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既有曾经在政府部门、企业担任管理职务的专职教授,又有来自政府和非政府公共部门的特聘教授和兼职导师,以及海外留学归来的学科骨干和特聘讲座教授。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科历史积淀深厚,专业实力较强,办学优势明显,特色鲜明。负责MPA教育的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专注于为北京等大都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服务,拥有区域经济、城市经济与战略管理两个博士点和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含MPA)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内最早设立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最早研究城市经济管理与土地开发的学院。在城市与区域经济管理、工商行政与市场监督管理、土地资源与房地产开发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非营利组织管理等研究、培训和决策咨询领域具有明显优势,承担着国家与北京市等多项政府招标或委托的重大课题,主办有“土地利用与住房保障”“科学监管与监管科学”“城市国际化论坛”和“首都圈高层发展论坛”等年度学术论坛。与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住房与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北京市委市政府及下属各委办局合作关系密切,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公务员和高级管理人才。
一、报考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党校本科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现役军人考生,按相关的规定办理。
二、课程设置:
按照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分为主干核心课程和模块化主修方向课程。其中核心课程讲授MPA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提升学生运用核心概念、理论、方法、工具解决现实难题的能力。主修方向课程突出不同管理领域内的专业知识技能,为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社会需求自行选择课程创造条件,提升职业发展能力。
三、课程优势:
MPA核心课程试行课程组、AB角制度,每门核心课都由2名或以上教师担任主讲。充分发挥我校立足首都和服务都市的两大资源优势,采用理论讲授、案例分析、情景模拟、专题讨论、社会调查、沙盘推演、特色论坛、实验演练等多种教学方式;注重学生职业发展规划和研究方向结合、理论学习和实践调研结合、知识掌握与解决问题结合;充分重视教学环节和管理环节的精心设计和严格管理,从而使学生真正掌握本专业的知识、方法和技能,具备从事相应专业管理的能力。
为培养MPA学生的实际管理能力和解决城市复杂系统问题能力,学校提供3D虚拟仿真、数字城市、城市运行与应急管理、国际会议模拟演练4大教学实验系统。在国家工商管理系统、国家土地资源管理系统、房地产管理系统和行业、京津冀城市综合管理规划部门、北京市及所属区县部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建立17个联合培养实习实践基地。
四、研究方向: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专业研究方向,如政府监管、经济行政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政策分析与评价、社会保障、城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与房地产开发管理、京津冀协同治理、城市国际化战略管理等。
五、师资力量:
MPA项目认真遴选优秀教师担任任课教师,核心课专职教师中93.9%具有高级职称,80%以上拥有博士学位;兼职指导教师为政府部门或非政府公共机构的高层官员、领导,经验丰富,研究能力强。
六、考试科目和参考用书:
初试按教育部规定,全国统考。
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英语二(100分)。
考试大纲为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等联合制定的《MBA/MPA/MPACC联考考试大纲》、《MBA/MPA/MPACC联考辅导教材》(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
复试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组织,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检。
复试内容:政治与时事、英语、专业知识、心理测评。
七、录取及档案关系: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录取后需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转户口,不参加就业派遣。
八、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周末授课。
九、学 制:2.5年。
【富文】